配眼鏡不合格 退款再賠2000元
2020-06-19
禹城市某眼鏡店在給學生配制近眼鏡時稱,配戴此鏡后可遏制近視發展。結果學生配戴半年后,近視度數卻由左225、右200上升至350和370度,這事把家長急壞了。經禹城市消費者協會城區分會調解,經營者退回眼鏡款340元,并賠償損失2000元。
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,家住禹城市城區的秦先生的兒子正在讀初中,眼睛出現了近視現象,到行政街某眼鏡店給孩子配近視鏡。一進店門,經營者態度和藹,介紹各種眼鏡,當介紹到多焦點眼鏡時,稱此鏡同時是理療鏡,配戴后可防止近視再發展。秦先生挺高興,不但解決了近視眼的問題,而且還可預防近視度數增高。他相信了經營者的話,為孩子花340元配了一付眼鏡,心想,這下可放心了,不用擔心孩子的近視越來越嚴重了。可事與愿違,孩子戴了不到半年說眼睛看書有些模糊,家長沉不住氣了,找到經營者,問個究竟。經營者不承認當時曾做出承諾,無奈,秦先生到禹城市消協城區分會投訴。
城區分會受理后,開展了調查,并進行了多次調解,最后由經營者退回眼鏡款340元,并賠償損失2000元。